我們公司是以空間設計為主的,VI設計為輔助,但今年的業(yè)務基本上是兩者持平了,我也在想是不是應該另外注冊一個廣告公司算了。其實VI設計業(yè)務多也很正常,很多館子是經營下來才發(fā)現VI有設計的必要,也算是后知后覺的事。而我從事設計行業(yè)二十余年,也算是見證了餐飲行業(yè)的VI應用之路。不說遠的,就五年前,基本上沒有客戶愿意花錢去做VI的,大家覺得花個大幾千上萬做一套VI沒什么意義。但現在,基本上開咖啡館的都會提及VI。不論大家對VI的了解有多深入,總算是把VI作為開店的標配工具了。也希望大家能更加重視VI對品牌的作用力,事實上,空間設計對品牌形象的保護是無法與VI比擬的,空間被抄襲相當容易,抄襲VI則難,硬要抄襲,搞半天就變成別人的分店了。那只能呵呵。